【 #釋字748】
【爭點】民法親屬編婚姻章,未使同性能締結婚姻關係是否違憲?
【結論】
1.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能保障同性婚姻的部分, #違憲!
2.立法院應於兩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(未排除專法)→ #立法形成空間
3.如果立法院未能如期完成修法或立法怎麼辦?
屆時欲締結婚姻關係的兩人得依民法規定,並持兩人以上的證人簽名書面,向戶政機關辦理 #結婚登記
這個社會或許還有一些不同的聲音,但是大法官能堅持無懼地保障少數人的基本權利,
做出開創性的決定(亞洲第一!!),真的讓人很敬佩!
希望這個社會可以在大法官保障人權的前提下,變得更包容、多元,
希望愛與和平能住進每個人的心中,不再因為恐懼與未知而傷害他人。